(公示期: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3日)
项 目 名 称 |
龙虎水库库区交通复建工程(第二次) |
招标公告编号 |
064437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彭水县龙凤水资源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
电话 |
023-78812115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63003900 |
标段(合同包)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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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南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添宝建设有限公司 |
拟中标人 |
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484.8393 |
工商注册号 |
915103222043
06757R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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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
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023-78446603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 |
023-78442296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23-78443478 |
招标人:重庆市彭水县龙凤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月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