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7日)
项 目 名 称 |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招标 |
招标公告编号 |
056352 |
招 标 人 |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 话 |
023-88734299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63003900 |
标段(合同包)名 称 |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招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中标人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405 |
工商注册号 |
420100000065529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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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监察室 |
联 系
电 话 |
023-89183139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港航建设管理处 |
023-8918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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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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