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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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名 称  |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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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056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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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 话  | 
 023-88734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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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6300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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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包)名 称  |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招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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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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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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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中标人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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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注册号  | 
 420100000065529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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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监察室  | 
 联 系 
电 话  | 
 023-89183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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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港航建设管理处  | 
 023-8918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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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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