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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招标补遗书(第2号)
发布时间:2015-05-13 查看次数:1551

 

各投标人:

现将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招标文件有关修改、补充内容通知如下,以补遗书形式告知你们。

一、本招标项目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18590420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21889708元,其他费用(工程勘察费、设计总体技术协调费、勘察设计总包管理费、风险备用金、轨道专业大型桥梁施工阶段监控量测费之和)招标控制价为¥64014494元。

二、招标文件第68页《投标函附表》和第89页《报价清单表》中,工程设计费的投标报价收取计费额(暂定)由原¥5,944,050,000.00元修改为¥4,750,580,000.00元;工程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制费率由原2.55%修改为2.57%。

三、增加附件:十号线王家庄站及悦来至王家庄区间方案设计基础资料。

四、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修改为:“本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下浮5%即为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招标文件第37页3.1.3第(2)款补充细化为: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报价清单表》中, “单项投标报价收取计费额(暂定)”与“投标人填报的单项费率”相乘所得金额与相应的“投标设计费收取项目单项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人填报的单项费率”为准修正“投标设计费收取项目单项报价”;如果“投标人填报的单项费率”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的,应以“投标设计费收取项目单项报价”为准修正“投标人填报的单项费率”。

六、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15年5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随修改后的投标截止时间相应调整。附件:十号线王家庄站及悦来至王家庄区间方案设计基础资料

特别说明:

●本招标项目的答疑书另文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网下载了本补遗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本补遗书内容及所有招标过程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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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